今天,温县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11月23日上午,温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义胜,副主任史连更、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庆祥、副主任马振军、原玉芹、县人大党组成员耿振华和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宁,县法院院长许红,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光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和县检察院关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了营商环境和助推温县高质量发展评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就县法院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强化纠纷综合化解机制,建立法官与专职调解员“一对一”联络机制,充分借力司法局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服务大厅、速裁团队、三个基层法庭,直接嵌入调解员调解案件,做到无缝对接,快速化解。二是进一步发挥社区法官作用,让法官真正走进村庄社区,走进群众,定期到无讼村庄值班、走访,随时调查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纠纷、指导化解纠纷,力争将各类民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三是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导考核,将无讼村(社区)建设纳入各乡镇(街道)平安创建年度考核内,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标准进行评选考核,切实让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就县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强调,一是加强打击力度,特别是将“黑砂场”“乱排污”作为履职重点,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依法从严快捕快诉。二是加强沟通力度,与国土、环保、水利等环境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信息实时通报和联动处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互通环境执法监督信息,共同研究解决环境执法监督难题,将相关危害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借助电视、温县发布、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事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探索设立有奖举报和发挥控告申诉部门作用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渠道,切实增强社会大众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参与意识,大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温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思远 刘姿君 报道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秋生同志辞去温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11月23日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秋生同志辞去温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成兴怀同志辞去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
决 定
(2020年11月23日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决定:接受成兴怀同志辞去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0年11月23日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欢欢同志为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闫全心同志为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晓亮同志为温县民政局局长;
刘泽温同志为温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董振寰同志为温县商务局局长;
张卫斌同志为温县统计局局长;
马伟同志为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
陈天民同志为温县人大常委会农业财政经贸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恒超同志为温县人大常委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慕好庆同志为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倩同志为温县人大常委会农业财政经贸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吉志伟同志为张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李美玲同志的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史玉龙同志的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欢欢同志的温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闫全心同志的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广利同志的温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卫飞鹏同志的温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晓亮同志的温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马伟同志的温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新力同志的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褚玉专同志的温县人大常委会农业财政经贸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平安同志的温县人大常委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五国同志的温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清海同志的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艳宾同志的张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