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一大涉毒村”原支书蔡东家,被判死刑!
8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蔡东家被判处死刑并报请最高法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揭秘广东陆丰毒品村 派出所全员当保护伞:
陆丰是广东省汕尾市管辖的县级市,也是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的涉毒重点地区。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警方出动3000余人警力对有“毒品村”之称的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开展清缴行动,当天缴获近3吨冰毒,抓捕180余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蔡东家名列其中。
警方在行动中抓获的部分嫌疑人。景国民 摄
2016年,佛山市中级法院对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死刑;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5年12月24日,蔡东家在佛山中院受审。景国民 摄
广东高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起,蔡东家与蔡广创、蔡昭桂等人多次密谋在博社村内制造冰毒,蔡东家、蔡广创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80千克,蔡昭桂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50千克,并贩卖获利。2013年底,蔡东家得知同伙因制造、贩卖毒品被惠州警方抓获后,企图帮助同伙逃避法律制裁,先后两次花钱设法“捞人”。
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东家明知同伙是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实施意图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蔡东家数罪并罚,蔡广创、蔡昭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从宽处罚。
广东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
警方现场缴获的毒品。景国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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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教父”落网过程
2013年12月28日,“雷霆扫毒”汕尾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准备着,而决定本次行动能否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对蔡东家的抓捕。“他是行动的一号目标。”时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的王胜利介绍。
俯瞰博社村。容础文 摄
当时,蔡东家的一举一动已被警方侦控。经过研判,专案组民警计划在统一行动前抓获蔡东家,为彻底清缴陆丰博社村扫清障碍。
为抓捕蔡东家,警方制订了数个方案。王胜利介绍,其中,最具可行性的是在蔡东家开会时对其进行抓捕。“我们根据蔡东家村干部的身份,请甲西镇党委政府帮忙,召集各村干部开会,并通知蔡东家参加,准备在会场对其进行抓捕。”王胜利说。
然而,蔡东家虽口头答应参会,却没有出现在会议上。临近傍晚,前方侦查员传来消息,蔡东家已经驱车离开了陆丰,前往惠州、深圳方向。
就蔡东家的动向,民警展开了调查。一种意见认为,之前蔡东家的一大批“关系人”相继落网,让蔡东家产生了警觉,所以仓皇外逃;另一种意见则与之相反。
原来,蔡东家的堂弟蔡良伙因制造、贩卖氯胺酮落网后,蔡东家坐不住了,他几次带着现金前往惠州,想通过“关系”,把蔡良伙“捞”出来。
此时已是傍晚,王胜利紧急与惠州警方取得联系,让他们安排警力对蔡东家进行抓捕,同时,自己亦驾车赶往惠州。
“这次的秘密抓捕,必须选用精干、信得过的民警,才能保证任务成功,同时不走漏任何消息。”王胜利说。省公安厅最终决定,紧急抽调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几名精干民警协助抓捕行动。不久后,前线传来好消息:蔡东家的车在惠州城区兜兜转转,最终停在了某酒店前。
而在王胜利赶往惠州的途中,酒店的具体位置、蔡东家当时的情况、抓捕警力的布置,警方已经一一掌握并到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雷霆扫毒”汕尾行动的各个抓捕组正在各地集结。
12月29日凌晨1时许,负责抓捕蔡东家的民警决定“动手”。“嘀……”酒店11楼一扇房门应声而开,抓捕组民警以雷霆之势突入蔡东家的房间。还没来得及反应的蔡东家,突然就被王胜利摁倒在地。曾经不可一世的“冰毒教父”,就此落入法网。
警方准备破门。景国民 摄
3个小时后,随着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一声令下,“雷霆扫毒”汕尾行动正式打响,广东警方出动全副武装的警力3000余人,清剿了“广东第一大涉毒村”——陆丰市博社村。行动当晚,警方在博社村一举捣毁特大制贩毒团伙18个,抓获团伙成员182名,捣毁制毒工场77个,缴获冰毒2925公斤、制毒原料23吨。
警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景国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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